close
因為公司的加入新的營業方面.而必須另外成立新公司.
因此有的同事就被規劃到新公司的職務.
造成這些人原本手上的東西必須全部移交給別人.
而我.也答應上頭.從原本的程式設計師.頭銜變成"專案經理".
工作內容也從單純寫程式增加了專案管理部份.
也就是從接案後的所有流程.包含跟業主的溝通.
都是我現在的工作內容.
但是...上頭似乎完全沒有提到.
我的薪水是不是應該也要增加?
另外連年終到現在還是沒有消息.
全公司的人沒半個提到.好像都不在乎一樣.
但是..真的是這樣嗎?
(聽報導說今年有六成的勞工沒有年終可領...可是我想當另外那四成的人..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山村有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